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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公租房租住总年限一般不超6年

发表于2013-01-13

单位承租三居室公租房,应当在确保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的条件下,拆套安排入住。符合入住条件者若要续租,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。

普陀区明确,区筹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区青年职工、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。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。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、紧缺人才,由企事业单位向区人才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申请,经区人才管理职能部门批准后,可以适当调整对于申请公租房须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条件。

在供应标准方面,单身申请人可承租一套一居室;达到法定晚婚年龄(男25周岁、女23周岁)的单身申请人可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。家庭申请可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。单位承租的,承租一居室,应安排一名单身申请人或一个家庭入住;承租二居室,既可安排一名单身申请人或一个申请家庭入住,也可拆套安排入住;承租三居室,应当拆套安排入住。拆套安排入住的,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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